【文字解读】2022明光市教体局开学工作如何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2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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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答: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各生源地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身体和家庭实际状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三种渠道,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均享受义务教育相关优惠政策。另外,明光特教学校今秋继续招生,招生办法将另行通知。相关政策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滁教体秘〔2017〕111号)执行,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一人一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2.如何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答: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入学。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市教育体育局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按照学校对应的服务学区承担接纳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农村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和中学统一安排,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各校不得拒收。确保每一位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如何从严控制农村学生无正当理由到城区入学和向城区转学,鼓励转户口到城区入学?

    答: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防止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区教育资源被挤占,从严控制无正当理由入学和转学。凡将户口转入城区的,无论是否有住房,申请进城入学,均由市教育体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4.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号)和《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号)要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5.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的“绿卡”持卡人,其子女入学就读问题如何给予妥善解决?

    答:一是就读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优先政策。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居住地等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二是就读普通高中阶段优惠政策。在本市参加中考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示范高中就读;中途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三是学校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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